连云港化妆品厂装修无尘车间防火疏散
(1)洁净厂房的耐火等级不得低于二级。吊顶材料为非燃烧体,耐火极限不小于0.25小时。
(2)连云港化妆品厂装修无尘车间一般生产车间的火灾风险可按附录三分类。
(3)甲乙生产的洁净厂房应采用单层厂房。防火墙间最大允许占地面积,单层厂房3000平方米,多层厂房2000平方米。
(4)A、B生产或设置在A、B生产环境中的预制洁净厂房,其天花板和墙板(包括内部填料)应为非燃烧体。
(5)在防火区域的综合厂房内,非燃烧体隔墙应设置在清洁生产和一般生产区域之间,封闭至顶部。隔墙及其相应屋面的耐火极限不得小于1小时,隔墙上门窗的耐火极限不得小于0.6小时。通过隔墙或屋面的管道周围的间隙应用非燃烧材料紧密填充。
(6)技术井壁为非燃烧体,耐火极限不得小于1小时。井壁检查门的耐火极限不得小于0.6小时;井内各层或间隔一层,采用相当于地板耐火极限的非燃烧体进行水平防火分隔;非燃烧材料应紧密填充管道周围的间隙。
(7)连云港化妆品厂装修无尘车间各生产层、各防火分区或各清洁区的安全出口数量不得少于两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