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化妆品厂装修化妆品无尘室
原则上,化妆品生产企业应设置原材料室、生产室、半成品储藏室、灌装室、包装室、容器清洁、消毒、干燥、储藏室、仓库、实验室、更衣室、缓冲区、办公室等,防止交叉污染。化妆品生产过程中产生粉尘或使用有害、易燃、易爆原材料的产品必须使用单独的生产车间。生产车间地面应平整、耐磨、防滑、无毒、无渗水,便于清洁消毒。需要清洗的工作区域应有坡度,无水,最低处应设置清洁地漏。
连云港化妆品厂装修生产车间采用空气净化装置,进气口应远离排气口,进气口距地面高度不小于2米,附近无污染源。
化妆品制造、静态、灌装、包装等环节的细菌空气容易对产品造成二次污染。半成品储藏室、灌装室、清洁容器储藏室、更衣室及其缓冲区必须有空气净化或空气消毒设施。化妆品厂设施要求:企业生产环境清洁、地面、道路、运输是否污染化妆品生产;工厂是否按生产工艺及所需空气清洁度等级设置功能室,连云港化妆品厂装修布局合理;原材料预处理、称重、准备、包装材料、容器清洁消毒、半成品储存、包装、成品包装等工艺是否分开设置;
易产生粉尘或使用有害、易燃易爆原料的产品是否使用单独的生产车间和专用生产设备,是否有相应的卫生和安全措施。